中国古代社会平博 PINNACLE平博形态的演变对食盐官员与私盐贸易的影响
发布时间 : 2023-01-08 07:43:49从古至今,食盐作为五味之本一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调味品,它在古代封建国家经济社会中也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甚至太史公将之与金银铁等资源放置于同等地位。也正因如此,所以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对盐业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官山海”就是在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推行、实施的盐铁专卖政策,这也是我们已知的最早的盐铁专卖政策。到了汉武帝时期国家对盐铁进行垄断的政策正式确立。自汉朝起,之后的各个朝代都不断强调着食盐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并设立了专门机构对食盐的买卖进行管理。
一、古代盐业贸易有官营和私营两种形式,私营是古代食盐专卖制度的产物,但不是必然产物官府对食盐的垄断经营为盐业私营提供条件,私盐凭借着价格优势快速发展
古代的盐商只有得到政府的允许之后才能以交纳高额税的条件下得到经营权,这就是所谓的盐业官营。盐业私营是指违反官府规定,私自生产和售卖食盐,从而获取暴利。私盐的产生于官府对食盐的垄断经营有着密切关系,如果食盐的生产与售卖由民间自由进行,不存在官府的食盐专卖政策,也就没有所谓的私盐了。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盐业私营是私盐专卖制度的直接产物。政府通过食盐专卖政策的施行人为地造成食盐的供求失衡从而提高价格,本来供求平衡的状态被打破,也就为私盐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官府对食盐私营在当时没有有效地监管措施,无法控制食盐的通过走私渠道进入市场,私盐贩卖者以许多官盐不愿进入的偏远地区为主要目标,快速发展,就是在官盐普及的地区,私盐也可以凭借较低的价格进入。私盐凭借着本身的优势,私盐贸易愈发频繁。
私盐虽是私盐专卖制度的产物,但也因为官盐经营者损害百姓利益,不能迎合百姓意愿才给了私盐可发展的空间,所以食盐私营并不是食盐专卖制度的必然产物。自西汉到唐朝中期是我国古代私盐初步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政府对食盐的政策也进行多次改革。
西汉前期朝廷施行征税制,在征税制下,私人对食盐的生产,运输,销售均视为合法,盐商只需要向官府交纳一定的盐税即可。从汉武帝起,食盐的贸易被官府打上专卖的标签,售卖食盐获得的利益全部归官府所有,食盐的生产,运输,销售均由官府进行。
这种制度经过西汉后期到新莽非但没有改变还变本加厉。到了东汉征税制又重新被采用,魏晋南北朝时期盐业再次发生变革,食盐专卖和征税两种制度一并施行。隋朝和唐朝前期在盐业方面管理较为宽松,食盐的生产、运输、销售主要采用无税制,给与盐商没较大的经营自由,征税制只是在唐玄宗前期短暂出现过。在隋朝和唐朝前期,因为在盐业没有较高的税赋,私盐没有机会得到较大利润,又因为制造贩卖食盐需要较高的成本,一般的百姓不具备制造贩卖食盐的条件,所以这一时期没有出现较为显著的私盐问题。
二、唐朝均田制的瓦解带动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快速发展,两税法登上历史舞台成为国家的赋役制度给唐朝国民经济带来巨大改变,导致唐朝前期私盐苗头野蛮生长再次泛滥
盐业专卖是古代政府控制财政来源的有力措施与办法,唐朝前期的盐引政策既保证了财政收入又使政府得利方便百姓,对当时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这一时期唐朝政府对全国各地的产盐区均制定了符合实际的政策,表现出政府对盐业生产发展的高度重视,开元盛世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也得益于这时期盐业政策,这一时期的盐业政策毫无疑问是较为成功的,在中国盐政历史是也同样具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唐朝中期以后社会发生巨大变革,土地制度的改变导致原来国家田赋的较大一部分流入封建地主手中,国家财政总收入中田赋所占比重大大减少。与此同时唐朝政府对中央集权的不断强化,统治阶级奢侈享乐思想也日益膨胀,为了满足享乐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朝廷进一步加强对茶、盐、酒等商品的垄断和控制,在这种情况下食盐价格不断上涨,百姓难以为继,私盐的生存空间不断扩大,私盐的巨大利润深深吸引社会各个阶层的注意,又由于唐朝制盐的技术提高,降低了生产贩卖食盐的门槛,愈来愈多的群体投入食盐贩卖的行列之中。
中国古代私盐最泛滥的时期当时元明清,这一时期食盐专卖制度经过进一步的强化对食盐贸易进一步加强,私盐买卖的程度和规模也相应不断扩大,这时候贩卖私盐的人数远超唐宋时期,结构也更加复杂。元朝建国初江浙一带就有不少人开始制造贩卖私盐,到了元朝中期,因为朝廷的腐败和百姓生活条件的逐步恶化,各地都出现贩卖私盐的热潮。
相比于宋朝,虽然宋朝贩卖私盐的现象在各地也有出现但只是在东南诸路海盐产销区最盛行,在其他井盐产销区私盐贩卖活动较少。元明清时期因为国家对盐业政策的继续沿用和监管不当,私盐贩卖在宋朝时期不严重的地区也开始盛行。
三、经过元明清等朝代的发展食盐专营制愈发完备,表现了出官不收盐和惩罚越严私盐越盛两个明显特点
官不收盐是指盐引的方法,官府逐渐把食盐收购等其他环节承包给商人,在这一时期,食盐专营制主要采用民间生产,商人收购,商人运输,商人销售的方式,官府只是在运输和销售方面起一定的辅助作用,把唐朝以前朝廷直接专营的模式变为了间接专营。
惩罚越严,私盐越盛主要是因为统治者盐商阶层联合对民众进行剥削所导致,因为官府与盐商人为控制食盐供给,导致供求不均衡,从而提高价格,使得食盐供需之间严重脱节,百姓只能通过购买私盐的方式满足食盐消费需求。
元明清时期贩私数额越来越大,唐宋时期私盐泛滥体现在人数众多,元明清时期在唐宋基础上在私贩私盐的量也特别大,宋朝虽然不少人有参与制造贩卖私盐但很少有一次私自贩卖达万斤的情况,而在元明清时期私自贩卖上万斤食盐的情况却非常普遍。到了清朝时期不但一次私自贩卖私盐数千和数万斤的情况很多,就连达数十万斤的情况也出现不少。
由于私盐贩卖可获得的利润太过诱人,盐贩们甚至开始出现自发组织武装力量、与朝廷对峙的现象。元明清时期贩卖私盐的人数组织成的武装规模比唐宋时期更加显著,并逐渐发展成一种普遍现象。其中长江中下游地区在清朝时期私盐贩卖最为泛滥,这些有组织的持械聚众贩卖私盐的人群到后来也是反抗封建统治的重要力量。平博 平博PINNACLE
四、封建时期贩盐的利润在各行各业都当之无愧是榜首,尽管历朝历代官府都对盐业采取了一定的监管措施,但以身试法的盐贩却屡禁不止
私盐行列不断有新鲜血液涌入,官府即便以酷刑惩处私自贩卖食盐的盐贩,也不见成效,食盐价格与私盐买卖出现反比现象,食盐价格越高,私贩私盐现象越严重。唐朝末年以黄巢、王仙芝为领袖的农民暴动就与私盐有关。
朝廷在禁卖私盐很难取得成效的原因除了盐价过高,百姓难以承受,给私盐贩卖带来较大市场外,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官私不可缉,禁贩之人即贩私之人,在这种背景下禁私盐自然难以取得成效。各个朝代虽大多都采取盐业专卖政策,但做法并不相同,无论采取哪种措施或食盐的生产贩卖形式,政府在盐业始终处于垄断地位。
为了防止官员腐败各朝代都设立相关监管官员,如明朝的法律明确规定监临官员、权势之家、高官及其家人和仆从不得从事盐商业务,但因为盐业利润诱惑太大,这项禁令逐渐变为一张白纸空文。部分官员甚至直接上奏朝廷,向皇帝取得巨大额度的盐引,如何转卖给盐商谋取利益。
直到弘治年间,,盐业被达官显贵所垄断,这时期的腐败不言而喻。以至于当时为了获得卖盐资格,商人用在暗地里打点官员的费用将近占了所有成本总额的一半。封建官场的黑暗和制度实施的无力导致私盐买卖问题始终难以得到解决。